发布时间:2026-09-04
擬規定換屆選舉九十日內通報當局
社團法人消滅後不得復活
【本報消息】《社團法律制度》第三場公眾諮詢會昨晚舉行,約一百名居民參與,共二十人於會上發言。身份證明局長陳海帆回應社團換屆問題時表示,初步構思當社團理監事或會員大會產生新一屆機關據位人後,須於九十日內向身份證明局通報;若逾期未通報,可能構成行政違法。她強調,新法頒佈至生效期間,當局將舉辦多場講解會並加強宣傳,向社團負責人詳細說明相關規定,避免因不熟悉法律而誤觸罰則。
公眾諮詢會昨晚七時於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演講廳舉行,陳海帆、副局長馮伯恩、社團及財團登記處長羅健儀,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國華、謝耿亮,以及法務局立法統籌及規劃廳代廳長張欣婷等出席。
補正機會傾向一次
本澳現有約一萬二千四百個社團,當中逾四成已五年或以上未提交資料。當局擬引入“休眠社團”機制,按休眠時間長短篩選,優先處理已休眠五年或以上的社團。相關社團將收到當局發函通知,自收到通知日起計有一百八十日補正期,補正機會傾向僅一次;逾期未完成補正手續者,將進入社團消滅程序。有與會者就社團消滅後的財產或資產處理問題提問,陳海帆表示,相關安排按現行方式處理,未有修改,即按照《民法典》及《民事訴訟法典》規定辦理。
另有發言者關注法人社團未如期完成補正手續,其法人選民資格會否取消。陳海帆指出,法人選民每年須向公職局提交多項報告,相信不會落入補正期。若法人選民真的未完成補正手續,身份證明局會通知公職局跟進處理法人選民資格消滅的程序。她強調,社團法人消滅後不得恢復,如同自然人身故,只能重新成立新社團。
文件保存期未定案
有與會者關注社團文件保存期限問題。身份證明局社團及財團登記處長羅健儀表示,現行《商法典》建議文件保存期為五年,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融資的法規亦要求文件保存至少五年。強調諮詢文本未有定案,歡迎各界提出意見,當局會參考社團實際運作情形再作決定。
陳海帆並稱,認同透過“商社通”以社團帳戶申報或遞交電子申請文件的做法。未來將結合新制度,擴大“商社通”的電子申請及文件提交渠道,並推出真正可即時填寫、即時提交的電子表格,社團無需下載或親身遞交。
據安排,昨晚是《社團法律制度》最後一場公眾諮詢會,諮詢期則至本月二十三日止,當局呼籲社團及居民踴躍發表意見。
資訊來源:澳門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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